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内涵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筑牢教育教学根基,激励广大教师深耕课堂教学、潜心立德树人,选树一线教学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实施办法》吉工师字〔2023〕2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教学质量评审暨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2026学年为我校全日制学生授课的全体教师。
二、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时间自6月16日开始至7月9日结束。遴选本单位参评教师的前20%推荐优秀等次,不足一个单位的按一个单位计算推荐;
第二阶段:由学校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实施,8月22日开始到9月5日结束,对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并计算总成绩,组织召开校级评审会议。
不同阶段的成绩要在各教学院(部)或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接受公众监督。
三、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6年7月9日前。
2.材料报送: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及材料提交说明”文档,电子版发送至764850154@qq.com邮箱,纸质版材料(参评教师的佐证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即可)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办公楼206室)。
3.相关材料包括:
(1)附件1:院(部)督导(同行)教学质量评价表;
(2)附件2:教学质量评审暨教学质量奖评选初评个人成绩赋分表;
(3)附件3:教学质量评审暨教学质量奖评选院(部)初评成绩汇总表;
(4)附件4:2025~2026学年教师评学评价表;
(5)附件5:非本部门参评教师名单;
(6)参评教师的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
(6)教学视频(20分钟)。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