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学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保证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规范全体学生教学过程管理,强化教学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25年2月24日至3月9日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1.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2.各教学单位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对本部门期初教学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梳理,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3.本次检查采取部门自查与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检查内容
1.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认真检查线上及线下教学准备和执行情况;
2.重点检查教师教案等教学文件及PPT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3.教学场地落实及室内教学环境、教学设备是否完好及准备情况;
4.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及听课状态等情况;
5.教学调(串)课及调(串)课履行手续情况。
期初教学检查期间,请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自查本部门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并深入课堂,详细了解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到课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积极安排落实全体学生的各项教学检查及材料,在检查材料中将研究生教学检查内容单独分项。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部署、落实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订检查方案,做好本部门教学自查,同时依据以上检查内容,撰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3.各教学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责,带领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成员深入教学一线,对开学前准备情况、学期初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案、教学日历、课件等教学材料的规范性进行严格、认真检查,做好师范认证专家进校考查各项准备工作。
4.校、院两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原则上不允许调(串)课,特殊情况需调(串)课,需严格履行调(串)课手续,对于擅自停课、调(串)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检查要求安排自查环节,并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附件1),作出期初教学检查总结(附件2),于3月12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方案、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及相关检查表报送至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办公楼206室,邮箱764850154@qq.com)。
附件1: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附件2: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教育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