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全省本科高校期末考试互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9-07-11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全省本科

高校期末考试互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本科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全省高等教育本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整顿本科教育教学秩序,树立良好学风、考风,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本科高校期末考试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全省本科高校期末考试互派巡考检查工作,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教育理念;进一步强化教学运行管理,全面加强考风考纪制度建设,推动形成学校抓本科教学、领导重视本科教学、教授参与本科教学的良好局面。

二、检查内容

省属本科高校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设置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考试秩序、试题试卷、违纪处理等情况。

三、检查人员

各学校派出的检查组一般由3人组成,设检查组组长1人,由教务处工作人员(教学质量处室工作人员)担任;成员2人,由教务处负责选派。

四、检查方式

1.学校自查。各高校对本校期末考试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考试管理制度健全,确保考试场地、考试时间、参考及监考人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有序部署,确保学校期末考试各项准备工作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2.集中互查。12日起,各高校按照厅总体部署,组建检查组(佩戴标识)对互派高校期末考试情况进行集中互查,各督导检查组按照《期末考试检查工作任务分配表》(附件1)完成集中互查工作。

3.随机抽查。省教育厅领导带队,组成期末考试检查专项工作组,对各高校期末考试组织情况、考风考纪纪律执行情况、试题试卷评阅管理情况以及互派互查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五、检查反馈

期末考试互查组在完成互查工作任务后,应向被查高校教务处(考试中心)反馈检查情况(包括问题及改进建议等)。互查工作结束后,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六、相关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期末考试互查工作,积极配合互派督导员检查,事先提供相关工作证件、车辆通行证等必备工作条件,及时准确提供检查所需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设置情况等信息,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2.各高校确定检查组成员后,请及时填写《全省本科高校寒假及期末考试安排情况调研表》(附件2)、《期末考试检查工作督导员汇总表》(附件3),并于12月27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工作邮箱:hgcomm@163.com。

3.校选派的督导员务必于1月18日前完成不少于3个考试时间段(每个时间段不少于10个考场)的巡视检查工作任务,并填写《吉林省高校期末考试检查记录表》(附件4),于1月21日前将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hgcomm@163.com 。

4.各高校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后,于1月21日前,向厅高等教育处上报检查学校期末考试工作检查报告。

联系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赵新雅、韩光;

联系电话:0431-88905350;邮箱:hgcomm@163.com

 

附件:1. 期末考试检查工作任务分配表

2. 全省本科高校寒假及期末考试安排情况调研表

3. 期末考试检查工作督导员汇总表

4. 吉林省高校期末考试检查记录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4日

  • 附件【附件1.xls】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xlsx】已下载
  • 附件【附件4.xls】已下载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育质量监控中心  地址: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

院长电话:86908055办公电话:86908198

邮编:1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