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3-06-26

各院(部):

期末将至,为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确保本学期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并为下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将于第18周~20周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院(部)成立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小组,教学院(部)院长(主任)担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为主要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查。

二、基本要求

各院(部)须严格教学纪律与规范,确保教学管理不放松、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教学秩序不混乱、教学质量不滑坡,保证本学期的期末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并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下学期工作。

三、检查时间

2023年6月26日~2022年7月14日。

四、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以院(部)自查为主.

五、检查内容

(一)教学运行及相关工作

1.教学运行情况。包括本学期教师教学任务(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实训)完成情况;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

2.院(部)领导、教学督导本学期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及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材料。

3. 各类教学资料收集、归档情况。

4.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制订、教学任务落实、课表编排、教材征订、实验条件准备等情况。

(二)期末考试

1.期末考试课程试卷的命题组卷、试卷评阅、课程达成度分析及成绩录入等情况。

2.考风考纪宣传教育,院(部)巡考、监考安排及落实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等情况。

(三)重点检查

1.教育实习计划、总结、实习手册。

2.试卷批阅、课程达成度分析等情况。

六、检查要求

1.各院(部)要认真部署、落实学校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结合院(部)实际制订检查方案,做好本部门教学自查,同时依据以上检查内容,撰写期末教学检查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2.各院(部)应于 2023 年7 月14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的期末教学检查方案、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教师授课质量测评表一并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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