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19-08-28

各教学分院(部):

为了保证新学期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过程管理,做好教育厅组织的审核评估整改回访准备工作,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及教学监控。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19年8月26日至9月8日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安排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1.学校成立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

2.各分院(部)成立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部门期初教学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院(部)按本通知要求对本部门期初教学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梳理,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3.本次检查采取各院(部)自查与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检查内容

(一) 各院(部)自查内容

1.期初教学运行情况

(1)重点检查教师教案等教学文件及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详见附件1-表2);

(2)教学场地落实及室内卫生情况、教学设备是否完好及准备情况(详见附件1-表1);

(3)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及听课状态等情况(详见附件1-表1);

(4)开学第一、二周原则上不允许调(串)课,特殊情况需调(串)课,需严格履行调(串)课手续,否则按教学事故认定。

期初教学检查期间,请各院(部)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组自查本院(部)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并深入课堂,详细了解教师课堂教学和学生到课情况。

2.审核评估整改回访专家考察准备,各项要求与审核评估专家进校时一致

(1)认真核查审核评估整改以来(2017年11月至现在)的试卷、毕业论文等教学存档资料。

(2)全面检查教学设施、实践条件,做好专家现场考察的准备。

(3)做好专家进校听课、看课准备。

(二)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务处和学工部等相关部门将组成检查小组,于8月26日至9月8日期间对学校期初教学开展情况及回访准备工作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各院(部)要认真部署、落实学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结合院(部)实际制订检查方案,做好本部门教学自查,同时依据以上检查内容,撰写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2.各院(部)领导要切实负责,带领本院(部)检查工作小组成员深入教学一线,对开学前准备情况、学期初教学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对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教案、教学进度表、课件等教学材料的规范性进行严格、认真检查,做好回访专家听课、看课准备。

3.校、院两级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擅自停课、调(串)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分院(部)要根据检查要求安排自查环节,并如实填写相关检查表(附件1),作出期初教学检查总结(附件2),于9月1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的期初教学检查方案、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及相关检查表(附件1、2)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教学质量监控科(行政楼206室)。

附件1:1.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期初教学秩序检查表

2.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

附件2:期初教学检查总结模板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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